德州撲克規則

德州撲克不使用鬼牌,只使用52張撲克牌,是一種換牌撲克遊戲,每位玩家發兩張牌面朝下的「底牌」,是每個玩家唯一的個人牌,只能在「攤牌」時翻開。

以下敍述假定讀者熟悉一般撲克玩法和撲克牌型。相關基本介紹參見撲克、撲克牌型、撲克機會率和撲克術語。

規則

牌局進行流程

第一輪前先決定座位及起始發牌位置。

  1. 洗牌並切牌。
  2. 本次輪到擔任盲注的玩家們下盲注。
  3. 為每位玩家發兩張底牌。
  4. 翻牌前(preflop)喊注。
  5. 消一張牌後發出三張公共牌。
  6. 翻牌圈(flop)喊注。
  7. 消一張牌後發出一張公共牌(轉牌)。
  8. 轉牌圈(turn)喊注。
  9. 消一張牌後發出一張公共牌(河牌)。
  10. 河牌圈(river)喊注。
  11. 若有兩家或以上未蓋牌則攤牌比大小,依勝負分配總彩金。
  12. 結束本回合,莊家位置依順時鐘次序移動至下一家進行下一輪。

座位分配方式與發牌次序

一般撲克錦標賽座位均採隨機分配,除撲克室另有規定外,私人遊戲多以抽牌比大小決定起始座位順序及第一個發牌者位置。抽牌選位的方法為每人發一張牌,抽到最大牌者為莊家,當有兩人以上抽到最大的牌(不比花色),重新抽牌直到其中一位玩家獨大為起始莊家。每一輪結束後,莊家依順時針方向由玩家依序輪流擔任。 下盲注(blinds)及切牌後進行發牌,無論是否由專屬發牌者或玩家發牌,皆由按鈕(dealer button)位置的下家(小盲注,SB)開始,依順時鐘方向派發,每輪一張共兩輪,每一個參加的玩家都會得到兩張底牌。Howard Lederer於其教學DVD:Secrets of No-Limit Hold’em中建議由玩家擔任發牌者進行發牌時,由發牌者之上上家進行洗牌,由發牌者之上家(CO位子,Cut-off),進行切牌,以降低作弊風險。

下注次序

第一輪下注稱為「翻牌前」(preflop),由下大盲注下家的玩家開始喊注(如無盲注,則為發牌人左方的玩家),以順時針方向繼續。

各圈喊注將持續直至每個玩家都已為以下三種狀態之一:

  1. 蓋牌(fold),即捨棄並覆蓋手中的牌,放棄已投入底池的籌碼退出該局。
  2. 跟注(call)投入了與所有其他未蓋牌的玩家等量的籌碼。
  3. 全下(all-in),投入了尚餘的全部籌碼。

在「翻牌前」下注結束後,假使有至少兩名玩家未蓋牌,為防止作弊,發牌人須先將牌堆的最上面一張牌作廢覆蓋於牌桌上(此動作稱為銷牌(Burn Card)),再於牌桌上發出並同時翻開三張公共牌,然後開始第二輪(「翻牌」,flop)下注。這一輪及其後的下注,都是由發牌人後第一個尚未蓋牌的玩家開始,以順時針方向繼續進行喊注。

「翻牌」下注結束後,發牌人須再銷牌後,發出另一張公共牌,稱為「轉牌」(turn)(或「第四街」),開始第三輪下注。然後發牌人須再銷牌,發出最後一張公共牌,稱為「河牌」(river)(或「第五街」),之後開始第四輪下注。如有多於一名以上的玩家未蓋牌持續到最後則須攤牌比大小(showdown)。

下注形式

德州撲克通常規定大小兩個盲注(也可兼用底注(ante),特別在是撲克賽較後階段)。坐在發牌人(dealer)位置的玩家,前面有按鈕作標示。發牌人按鈕每局以順時針方向移動一個位置,發牌人和盲注位置隨之變動。位於發牌人順時針方向次一位置的玩家須下小盲注(small blind),金額等於大盲注(big blind)的一半。小盲注玩家的下一家的玩家須下大盲注,金額等於最低下注額。

贏家娛樂城撲克比賽中,盲注/底注的金額會隨時間逐漸提高。有時大小盲注有不同比例,例如大小盲注分別為15元和10元也十分正常。「雙盲注制」在1980年代後較為流行,1980年代以前則是以單盲注制較為普遍。如只剩兩名玩家,「一對一」(heads-up)特別規則會生效,盲注的位置會有所不同。在這個情況下,發牌人下小盲注,而他的對手須下大盲注,只有第一輪由發牌者先叫注,翻牌後的各輪皆由大盲注先行叫注。
德州撲克最常見的三個變種為限注(limit)、無限注(no-limit)和彩池限注(pot-limit)。美國賭場最流行的曾是限注德州撲克。

最低加注金額限制

在所有種類的德州撲克中,加注必須等於或高於該圈最後一個加注玩家的加注金額,若該圈尚未有玩家加注,則加注金額必需大於或等於大盲注。例如:如第一位玩家由0加注為$10,第二位玩家的最少需加注$10 (總押注為$20)。

All-in後未達最低加注額時的重新加注限制

依賭場規則而異,若所餘籌碼All-in後仍低於最低加注金額,則此注僅視為跟注(call)而不能被當成加注(raise),亦及該圈若未有其他人再加注,則原加注者(此例中的第一位玩家)僅可跟注補齊或蓋牌,於此圈不可再行加注;亦有少部份賭場規定All-in後大於最低加注額的一半以上,原加注者即可重新加注。或是規定連續All-in累積的籌碼量已超過了最小下注或加注額後,原加注者即可重新加注。例如:A下注500,B加注到1,000,C跟注1,000,D持1,300籌碼All-in(增加的注額為300,小於最低加注額500,不被視為加注),E持1,700籌碼All-in(增加的注額為400,小於最低加注額500,不被視為加注)。若牌桌依累積增加的注額大於加注額(500)可再加注的規定,當A跟注或棄牌,B或C仍可以選擇再加注。加注的最小額度是上一次完整加注額。在上述例子中,最後一個完整加注額是500,因此選手B或C可以跟注至1,700,或者再加注到2,200以上。

各種下注規則請參看主要的德州撲克類型下注差異與例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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